近日閑逛ptt的時候,突然見到陳奕迅出現在韓樂版,原來是去了韓國的頒獎典禮。
推文瘋狂地推浮誇,作為Eason十多年樂迷,我當下蠻淡定的。
在不知道人生海海以前,U87佔據了我的唱片第一名好多年。
這首浮誇,莫說CD,live我都不知聽過多少次了!
但莫名地,一按進去我就感概了。
可能是最近香港太多事,只要稍為一點為港爭光的,都可以讓我很激動。
這場的陳奕迅真的唱得非常非常非常地好。
不同於那些偶像,沒有華麗舞衣、出眾外表、完美妝容、強勁舞蹈,
他只要站著不動,手拿一支麥高風,就可以讓世人為他拜倒。
整場典禮看到這邊,才知道什麼是歌手。
不一定擁有完美的唱功,華麗的技巧;他只要讓人從心裡感動起來,就夠了。
深深的嘆息,可以一直聽你唱歌,多好。
聽音樂十多年,當然不止愛過陳奕迅一個;
但所有成為樂迷的里程碑,都肯定是因為他。
小六以前,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流行音樂。說起音樂就只有卡通主題曲。
但,畢業那年,突然就和表哥學會了唱「單車」。
慢慢就開始聽流行曲。
中二那年,在舅父仔那邊翻到一張白色封面,四四方方的唱片,偷偷帶走了。
有次放學回家,心情非常非常差。
把這張專輯在電腦PLAY了一次,完全忘了自己在愁什麼。
那張4 A Change & Hits,伴我走過了整個學年。
第一次知道音樂可以如此影響人的心情。
中四那年,三姑姐問我要不要去看陳奕迅演唱會。
就只是抱著免費的幹嘛不去的心態,參加了GET A LIFE。
第一次知道,原來演唱會讓人如此充實。
那天走出紅館,我第一個念頭是,完了,我肯定會瘋狂的愛上陳奕迅。
事實上我也真的是。
從12歲開始聽他,到現在快24,他在香港的每個演唱會我都去了,
差不多每首歌都聽過都會唱,總是每隔一段時間,就要把他這些年的演唱會重溫一次。
但好像沒有一次像這首浮誇,讓我有很深的無奈。
這首浮誇,讓我覺得陳奕迅是香港最後的驕傲。
如此感概。
